关于离婚案件的起诉流程和费用具体如下:
起诉流程如下:
第一、原告方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递交的材料后,对证据材料及其它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
第三、人民法院将在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并告知被告有答辩的权利;
第四、人民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第五、开庭时,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的,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到庭,是必须向法院作出书面的说明,而且对是否离婚需要提交书面意见,同时,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关于离婚案件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在离婚费缴纳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是不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再另行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