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搜集下列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明;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4、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