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期限与担保期限注意事项:
1、民间借款期限的起始日期通常为借款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借款人随时可以提出偿还的请求;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进行偿还,但应当给予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
2、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