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如果其中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外遇属于过错方,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婚姻法于2021年失效,届时由《民法典》代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