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的办理流程: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缴纳续展费用,商标局审查同意后,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