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婚姻关系存取期间,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系另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第四、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在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非债务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