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部分第二点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时间为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之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