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处理:1、停车后,下车查看;2、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通过拍照的方式固定证据;3、可以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4、认定责任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