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1)合同代理人有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活动;(2)合同代理人必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3)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得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除非双方当事人均同意;(4)合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其代理权限以内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