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死亡后,作品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法再继续行使,可以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若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其余财产性权利则由继承人行使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