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如果不构成重婚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如果构成重婚的,公安局才会立案
被害人认为对方重婚且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予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