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认定股东资格的途径有以下三种: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三是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