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2)相关条款是否具备;(3)订立程序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4)合同是否公平,是否产生法律风险
《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市法制部门对行政机关合同法律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主体是否适格;(二)所涉事项能否以合同形式约定,是否侵害法定行政管理权限;(三)内容是否显失公平,是否产生法律风险;(四)是否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及保密条款;(五)是否符合合同订立的法定程序;(六)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市法制部门对行政机关合同法律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主体是否适格;(二)所涉事项能否以合同形式约定,是否侵害法定行政管理权限;(三)内容是否显失公平,是否产生法律风险;(四)是否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及保密条款;(五)是否符合合同订立的法定程序;(六)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