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欠款诉讼期限的处理方式:主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函件,包括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询证函上签字或盖章的,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