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所带来的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