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债权超过时效,承担败诉风险,债权人可以通过下列几招,保障其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如下: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让债务人同意履行。比如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
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对债务进行重新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