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需要交房产税
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