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如果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一方的过错,则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则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无法履行的合同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后果:
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管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是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但不能原因清楚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
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
对能履行的部分人员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