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执行离婚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