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4周岁的,承担刑事责任情况主要是主观恶性极大的故意犯罪,这些犯罪多为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犯罪和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犯罪
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第四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