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坐牢的区别在于:①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反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
②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能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③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广义的坐牢场所,包括拘役所或者看守所和监狱以及其他的场所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