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提出离婚,一般人民法院会支持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法院觉得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有和好的可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