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担保的作用,只能作为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如果定金超过限额该如何处置呢?
1、《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照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给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2、《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