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
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