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是:一、成立清算组;二、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权债务;三、设立清算账户;四、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五、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六、处理公司财产;七、制定清算方案;八、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九、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法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