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发表权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行为
具体如下:(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法律规定的其他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