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失职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本罪的主体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