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均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股权变更主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公章;
2、携带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3、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质监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前往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5、携带银行变更通知单,前往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至此,股权变更手续全部完成。要特别说明的是,地域不同,办理的要求可能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