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镇房屋补偿规定包括:以广州市为例,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应当先安置、后搬迁,可以选择的补偿安置方式有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按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按照每栋或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给予货币补偿。但下列情形的房屋不予补偿:违法建设房屋;超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征地预告或者建设通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根据《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八条规定,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实行农民自建的,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八条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实行农民自建的,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