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诉的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原告能够申请撤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能够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