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一项行为,因此,吸毒以及容纳他人吸毒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禁毒法》第60条的规定,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61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二)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三)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