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否是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夫妻一方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夫妻一方因人寿保险合同、年金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