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般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或违法法定扶养义务不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的,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