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具有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等情形,应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