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的话,在异地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第一、起诉:想要离婚的一方携带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有子女的还要携带子女的身份证明材料,有财产的要携带相关财产证明材料等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审理。
1、审理前的准备。
2、调解:庭前调解,调解不成时,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
第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