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公开进行的案件,是可以旁听的,但必须遵守法庭纪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