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不到场有以下后果: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2、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