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未决犯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停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自然人只要还没有死亡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民法典》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