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
2、集体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
3、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无配偶证明;
5、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