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财产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