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产生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因无力偿还赌债而向赢家出具欠条等方式确认赌债;
第二,专门向赌徒放贷或者明知借款人是赌徒仍然提供借款,以供赌博或者偿还赌债。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