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出具的借条属于可撤销的借条,如果受胁迫一方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则该借条无效;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的,则该借条就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所以被强迫出具的借条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