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请问我可以要求在变更抚养权吗?我有机会在要回抚养权吗?请问那个协议可以作废吗?
更新时间:2018-10-20 13:54: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儿子现年4岁三个多月,从小到大一直跟在我身边带着,离婚后,
抚养权原本是归我的,但是由于我一个人又要上班,又要带他,长期下来,实在太辛苦,后跟前夫协商后,他答应他带,我可以常见儿子,所以我主动把抚养权给了他,双方私底下签了一个
转让协议,但是没想到把抚养权变更他后,他以种种理由跟借口,不让我跟儿子见面,更不让我跟儿子有通电话的权利,变更后,他带走儿子后,他一次电话都没接过我的,短信也就复过几个,就是以小孩子见到我不好,不利于跟他女友培养感情为由,不让小孩子见我,我求助过他家人,最初都答应帮我劝的,但是后来被他说服了,一家人都帮着瞒,小孩子回到老家也不让我知道,现在去了那里更不让我知道,先前他们在深圳,可是现在他竟以给小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为由,把小孩子带走了,带去那个城市都不知,问谁谁都不知,两个月来,我都急得难受,这件事给我身心带来了很重伤害,请问我可以要求在
变更抚养权吗?我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虽然不算非常好,但是养活儿子跟儿绝对没问题,相反是他,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欠下一屁股债,而且他现在的女友也是当初破坏我们家的小三,请问在这些条件下,我有机会在要回抚养权吗?因为他也违背协议在先,完全割断了我跟儿子之间的任何联系,请问那个协议可以作废吗?我有多大机会要回抚养权,儿子从小到大跟着我,感情跟我更深.他人在哪里我都不知,只有一个手机号码,也是不接电话的,就是官司胜了,有什么办法让他出来,把小孩子交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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