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把以前他给孩子的抚养费还给他,这种情况我有把握把孩子留在身边吗?想以他经济条件比我好的理由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8-10-21 17:11:31
问题描述:
离婚时,他不要孩子,孩子才1岁,我们签了协议,孩子我抚养到18岁,每月他给孩子1000元的
抚养费,但是我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从他父亲的手上转到我这里,但是他现在不愿意给,还想告我,把孩子给他,并把以前他给孩子的抚养费还给他,现在我想在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我有把握把孩子留在身边吗?他每月的基本
工资10000元。现在他要告我,想以他经济条件比我好的理由来要回孩子的
抚养权,如果有办法请立刻给我打电话。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