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结婚后感情不和。没有领结婚证的,然后就分开了。有没有必要在给男方退钱?
更新时间:2018-10-23 13:08:1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女方,我跟他
结婚后感情不和。没有领
结婚证的,然后就分开了。所以经过村干部调解协商我们退给他家四万块钱,结婚的时候他家拿来五万六千块,说一万是让我买三金的,六千是让我买衣服的,但是现在我们家钱刚给他家,他家人现在又要告我们家,而且我们陪送的嫁妆都没有算进去。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女方有没有必要在给男方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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