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相识了.领结婚证之前,还是登记结婚领证了,或是能需要女方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10-23 16:04:40
问题描述:
资 料:
结婚的房子是男方家父母早在几年前一次性付清买的.房子装修男方出的.房子家电家具也是男方出的,包括女方的三金和儿子的戒指,结婚照,女方结婚时穿的衣服儿子结婚时穿的衣服.全部都是男方出的女方至今一分没出.至今因为没有举行婚礼仪式三金也没有给女方.
事情经过:
由朋友介绍,他(她)们相识了.领
结婚证之前,女方就提出要求写房子
协议(内容谁婚后有外域谁净身出户)使的领取结婚证而推迟,最后还是登记结婚领证了,当然协议也没有写.
领证后一个月不到因为儿子儿媳在父母面前吵架,男方家父母很生气,所以就说小两口互相静静,让女方回娘家.后女方家里人来闹事打了当事人男方的儿子,而且提出要求写房子协议并进行公正(内容是房子必须有他女儿的一半)如不写就不办婚庆典礼.或者离婚.如果这个时候男方提出离婚.按照法律男方需要赔偿或是提出来有没有不好之处?或是能需要女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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