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去民政部门提出离婚。我老公不同意,当时没有借条字据等,是否需要偿还?
更新时间:2018-10-23 18:06:40
问题描述:
老公一个月前跟我闹离婚,我们协议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去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目前我俩二人共同财产仅有一个公司,
法人是我,股东是我夫妻二人,我要求转让我一半的
股权,我老公不同意,当时开
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装修等费用大概50万,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当时没有借条字据等,口头上说是给我们开的,让我管理,男方家庭条件好,男方有正式工作,我没有工作。现在闹离婚期间,我跟老公已经分居了一个多月,她母亲起诉我俩,说我们欠她100万,说这100万是成立我们公司当时的借款,我老公跟他母亲有借条,但是我不知道这笔借款也没签过字,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公司是否会判决归我婆婆?这100万我是否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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