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亲和我签署协议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我,没有再尽抚养义务。我可以凭借孩子的户籍在我名下和离婚证修改小孩的姓名吗?
更新时间:2018-10-25 11:09:22
问题描述:
我和女儿的父亲离婚6年,3年前,孩子的父亲和我签署协议将孩子的
抚养权变更给我,之后便杳无音讯,没有再尽抚养义务。我和孩子的父亲在协议中提出如果孩子的父亲不给
抚养费我就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现在,孩子的爷爷也给我签署了孩子的父亲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的声明,可是,我市户籍部门以我没有公证为由不肯给我办理改名手续,而我又无法找到小孩的父亲去公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凭借孩子的户籍在我名下和离婚证修改小孩的姓名吗?我可以状告我市户籍管理部门损害了我给小孩起名的
姓名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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