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岗位安排并提出辞职吗?还能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包含08~11年当时的加班费用等等)还是等公司将我辞退?
更新时间:2018-10-27 09:31:47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台资企业工作已满7年,目前任职于电子工程课课长(任职已有4年),前段时间公司通知我不适合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把我调动至电子品工课,工作的环境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薪资未做任何申明的情況下大幅降低。公司在08~11年之间有实行过责任制,责任制需加班,且无加班费,每个月加班時間約120~130h,当时公司有让签一份自愿义务加班申明。请问:1,我可以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岗位安排并提出辞职吗?2,如果辞职,还能向公司提出
经济补偿(包含08~11年当时的加班费用等等)吗?象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我不知道我现在是赶快自动辞职好还是等公司将我辞退?一旦我申请
劳动仲裁,
公司法律部门一定会打官司,长期拖延,到时候我是否更被动?很纠结...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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