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包含基本工资和院方帮支付的相关保险费,如果院方要求赔偿这部分费用,是否是合法的?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8-10-29 10:40: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医院一名在编职员,医院选送去进修一年,回来后第一个月因我个人原因,要求辞职,院方已批准。进修协议上规定:进修一年回来后要为医院服务5年,不满一年辞职的,需退回进修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含
劳务费、节假日补助、进修费、
住宿费等)。我不知道所谓的“全部费用”是否包含基本工资和院方帮支付的相关
保险费,如果院方要求赔偿这部分费用,是否是合法的?进修期间我同时参加了另一个培训项目,4个月,国家拨款的,大概5000元,医院没跟我签有协议,现在也要我陪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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